哪些学历证书为有效毕业证书?

上海司法考试 2017-06-12 10:14

2017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学历证书为: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6、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就读香港、澳门高等学校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凭所在学校已出具毕业证明书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以填报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做出相关承诺。

7、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学校的,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办理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